課程名稱 |
民事訴訟法甲上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(a)(1) |
開課學期 |
110-1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陳瑋佑 |
課號 |
LAW3271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61A1 |
班次 |
02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全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1,2(8:10~10:00)星期五1,2(8:10~10:00) |
上課地點 |
萬2201萬220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請選修「A41 M0141」。與邱聯恭合授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4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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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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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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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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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講授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、訴之類型、訴訟之開始、訴訟要件、訴訟上請求、法院、當事人。 |
課程目標 |
講授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,並透過實務及學說上爭議問題之說明,使修習本課程者掌握民訴法規範解釋論之基本方法。課堂中案例之講解、期中、期末考試及案例研析報告之繳交,則係以培養修習者分析及解決實際問題之能力為旨。 |
課程要求 |
(1) 期中考、期末考
(2) 指定案例之研析報告
(3) 課堂參與及討論
※課程注意事項:
(1) 除全面回復實體授課之情形外,本學期本班之分班上課採全遠距授課,將預錄課程內容提供線上收看,每部影片收看期間原則上為一週。
(2) 不能接受課程時間長於正常授課時間者,請勿選修本班。
※加簽事宜:
(1) 加簽名額:大學部修課人數如達140人,則開放加簽5個名額;未達140人者,加簽至140人。科法所不開放加簽。
(2) 欲加簽者,請一律於9/22中午12時前填寫表單(https://forms.gle/1k7feZXVuwivzsmM8)
(3) 符合先修資格者,請於9/22中午12時前,將已修畢民法物權、民法債編總論二之證明截圖寄至r09a21054@ntu.edu.tw,信件標題請註明「民訴法加簽資格證明」。未於期限內寄送證明者,將視為不符合先修資格。
(4) 擋修者亦請於9/22中午12時前完成填寫表單,並應於9/24中午12時前,提交研討題(預計於下週一放上課程網頁)報告2千字以上,經審查合格,始有加簽資格。研討題報告請寄至r09a21054@ntu.edu.tw,信件標題請註明「民訴法加簽報告繳交」,檔案標題請標明「民訴加簽報告_姓名學號」。逾時繳交者,亦無法取得加簽資格,請同學注意繳交期限。
研討題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ument/d/142xX8ekRvbmB895bW1rRa03gSKxl5Iij/edit?usp=sharing&ouid=102706102919977471493&rtpof=true&sd=true
(5) 如加簽人數大於可加簽名額,將以加簽登記表單上所留資訊進行抽籤。至遲於 9/29 (三)前完成抽籤,並將授權碼直接發送至表單上所留信箱。已取得之授權碼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。
(6) 若有其他疑問,請同學寄信至r09a21054@ntu.edu.tw詢問,謝謝!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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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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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邱聯恭,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(一)、(二)、(三),2021年版(預計9月底出版)
許士宦,民事訴訟法(上)、(下),第2版 |
參考書目 |
參考上課講義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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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22、9/24 |
民事訴訟法概論
訴之概念、類型 |
第2週 |
9/29、10/1 |
訴之提起
起訴之效力:當事人恆定 |
第3週 |
10/6、10/8 |
訴訟要件概論
訴訟客體論:訴訟標的概念 |
第4週 |
10/13、10/15 |
合班上課(邱老師)
總論:民事訴訟法之基本要求與解釋方法
*屆時如不得實體授課,則改為分班上課,並視情形調整期中、期末考時程及後續上課方式、內容。
**第一次上課時,修課者應提出研討題報告(A4兩頁) |
第5週 |
10/20、10/22 |
合班上課(邱老師) |
第6週 |
10/27、10/29 |
合班上課(邱老師) |
第7週 |
11/3、11/5 |
合班上課(邱老師) |
第8週 |
11/10、11/12 |
訴訟要件:重複起訴之禁止 |
第9週 |
11/17、11/19 |
訴訟要件:既判力之一事不再理
訴訟主體論:法院體系 |
第10週 |
11/24、11/26 |
訴訟要件:普通法院審判權、土地管轄權 |
第11週 |
12/1、12/3 |
12月1日期中考
12月3日檢討考卷(合班上課) |
第12週 |
12/8、12/10 |
訴訟主體論:當事人概念
訴訟要件:當事人能力 |
第13週 |
12/15、12/17 |
訴訟要件:當事人適格(固有適格、訴訟擔當、 選定當事人制度) |
第14週 |
12/22、12/24 |
訴訟要件:訴訟能力、法定代理權
訴訟要件:權利保護必要 |
第15週 |
12/29、1/1 |
12月29日檢討研討題(合班上課)
12月31日元旦補假 |
第16週 |
1/5、1/7 |
1月5日期末考 |